女性传媒大奖于2010年诞生,由联合国妇女署与网易女人频道共同主办,旨在见证中国女性自身能力、女性整体形象在大众传媒行业的进步。今年,女性传媒大奖以“平等最美”为主题,将对2013年大众传媒领域内的杰出女性给予表彰,突出她们的成长与收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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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6日,清华法学院教授易延天在微博称: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 |
个人综述唐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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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慧:7年上访路,只为给女儿讨回公道“上访妈妈”唐慧,“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”中受害者的母亲。2006年,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、轮奸,被强迫卖淫,其间更遭受虐待。唐慧想方设法救出女儿并要求立案侦查。然而如此恶性事件,公安机关却不了了之。为此,唐慧多次进行上访,最终2008年案件被当地法院提起公诉,几名犯人分获死刑、无期徒刑等罪名。2012年8月3日,湖南永州零陵公安局以“扰乱社会秩序”为由,对唐慧处以“劳动教养1年6个月”,此事被曝光后引起社会巨大关注,在各方压力之下,唐慧被释放。不服劳教判决的唐慧状告永州市劳教委,2013年7月15日二审终于胜诉,获赔两千余元,但没有得到书面道歉。 |
她的观点 |
女儿受这么大罪还要遭公安人员如此侮辱,我不服! |
警察说女儿不像个11岁的人 促使我下决心上访 我们到派出所去报案,接待我们的是一个副所长,他对我们的态度很不好,就说这样的案子我们不管,管不了。我们让他立案,他说我们不管的事情我们干嘛要立案。我们非常失望,然后我们就打电话给这个人,他说因为元旦放假,不接受报案,要等到上班以后再说。4号上班了我就带着孩子去,他才给我们做了笔录。两个警察做笔录的时候对我说,你看你孩子哪里像个11岁的人。一个姜姓警察对孩子说,你说你是被强迫的,我没有看出来谁强迫了你,他就说这个案子没有必要立案。所有这些使我一定要为孩子洗刷冤屈,不能让孩子受了这么大的罪以后还让公安人员这么侮辱她,所以我就选择了(上访)这条路。
我不想让其他孩子跟我女儿一样,我要为民除害 母亲的本能支撑我熬下去,一个母亲对孩子受伤的心痛。我觉得,如果这些人还在社会上,那他们只会残害别人的孩子。我亲眼看到了我的孩子被他们残害以后的痛苦,我不想让其他人的孩子也跟我孩子一样,我觉得我应该站出来为民除害,不管是为了我的孩子还是为了别人的,我都应该这样做。我女儿看到我她会大声的哭,我真的很心痛;还有这些坏人,这些公安民警那些讽刺侮辱的话语都支持我走下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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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想哭,我不想让那些人看到我的眼泪网易新闻:(一审败诉)你当时在法庭上蹲下来哭了是吗? 唐慧:对,本来不想哭,不想那些人看到我的眼泪。但是就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,我不知道我们的公检法怎么了,为什么不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平的判决?心里挺难受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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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点不想去法院,但我不得不去网易新闻:宣判前的时间,你是怎么度过的?心情怎么样? 唐慧:觉得每一天都过得很漫长。宣判那天律师不能到场,我很害怕,要一个人面对那么多的人。我一点都不想去那个地方,但是我不得不去。不去别人就会质疑我,不敢去了还是退缩了呀?我不去都不行。 |
我要用证据说话,证明我的女儿不是所谓自甘堕落网易女人:网上叫您上访妈妈,是什么支撑你走到今天? 唐慧:很大部分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本能,还有别人的怀疑,还有公检法的一些人对我们恶意的伤害。 我觉得真的就是真的,假的就是假的,假的真不了,真的也假不了,我希望能把证据都呈现给大家看,证明我的孩子是个好孩子,是被人家害了,并不像人们说的,我孩子自甘堕落,不是。 |
每个女人都要勇敢站出来,大胆地保护自己网易女人:每当强奸这种事情出来,就会有人说受害人自己不检点…… 唐慧:每个女性要站出来,大胆的站出来保护自己,不要因为一些世俗的观念,或者别人的看法,认为怕名誉受损害。如果这样的话,那些坏人就会不断地伤害我们女性,所以自己受到了伤害,就要站出来说话,那样的话可能会少一个女性再受到伤害。 |
图片故事 |
回顾唐慧七年曲折上访路—— |
(共16张)
上访,为了自己被摧残的孩子,却成了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“罪证”。7月15日,“上访妈妈”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终审胜诉。 找到相关图片(共张)未找到相关图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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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回答 |
想让孩子忘掉过去的一切,这世界还有很多美好的人和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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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让这孩子忘掉过去的一切,让她快快乐乐的生活,让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东西,美好的人和事。那些伤害她的人都是男性,但是并不代表所有的男性都是坏人,也有很好的人。我想让她多接触社会,不能让她把这些隐蔽起来。 |
女儿一直是很坚强的,也是很乖的,无论她有时候再怎么痛苦,她都不想在我面前呈现,因为她不想让我难过。未来我希望孩子放下这一切,希望她能快快乐乐的生活,无论她在社会上有事业也好,没事业也好,我觉得都不重要,快乐是最重要的。 |
q2 |
q3 |
外界给我的关心,让我在非常绝望的时候,得到一些温暖,看到一些希望。我在上访的过程当中,受到了很多的耻辱,这期间根本就没有人格尊严可言。但是在这么多朋友、记者、律师的关心之下,我觉得这一切的痛苦都被关心赶走了,我觉得这些关心已经把我的伤口治愈得差不多了,我有时候想起真的觉得挺开心。 |
女儿的爸爸是个老实忠厚的人,他也不知道怎么样表达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,真正想说的话,想做的事,我们替他做。不让他再去面对镜头,去接触媒体,这样孩子上学,爸爸可以去陪她。我现在都不敢去她的学校,不敢接触她的老师。我们有分工,我面对镜头(讨公道),孩子的爸爸维持她的正常生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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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走过 |
“上访妈妈”唐慧的辛酸人生路 |
女儿失踪:噩梦的开始2006年,11岁的女儿乐乐失踪。三个月后被找回。但其间她已遭受了非人的折磨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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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立案:上访之路铺就2006年,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、轮奸,并被强迫卖淫。唐慧发现并救出女儿。如此重大案情直到两年后引起湖南省公安厅关注才立案。判决结果出来后,被告认为量刑过重,唐慧则认为还有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,且无人作出赔偿,开始上访之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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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续上访,被判“扰乱社会秩序”2012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唐慧在法院办公楼滞留15天并要求法院判处7被告人死刑、在有关机关门口阻车堵门等行为“扰乱社会秩序”为由,对唐慧处以“劳动教养1年6个月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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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访后记:采访唐慧是一次非常压抑沉重的体验。她小小的个子,在人前怯懦不安,声音小到需要仔细聆听才能听清她的表达。她也很少抬头,一直低头看着地面,即便是在面对镜头的时候。这也解释了,为什么在网传关于她的照片中,大部分她都没有直视镜头——虽然她正是因为大众和媒体关注,从而最终得到了一些“说法”,但显然这七年来,她并没有适应这种高度曝光的生活……她多次提到上访过程中没有人格尊严可言,而面对镜头,也许是她另一个不得已的选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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